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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者在那些情况下能被判为自动投案交通肇事者在那些情况下能被判为自动投案 对于自动投案需表现出肇事者的主动性和自愿性,如下情形可认定为自动投案 1、交通肇事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即是作案人,但未逃离现场,当司法机关询问时则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2、明知他人报案仍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3、在司法机关尚未确定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4、交通肇事者因病、因伤或为了减轻犯罪后果,而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先电信投案的 5、并非出于交通肇事者的主动意愿,而是经亲友规劝后陪同投案的 6、公安、检察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 7、因特定违法行为在被采取行政、司法拘留、劳动教养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内,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交通肇事犯罪行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