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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要在劳动纠纷中注意哪些事项才能预防败诉?

  大多数企业都曾面临过劳作胶葛,并且在胶葛中败诉率还高达70%。那么企业为什么会在劳作胶葛中一再败诉呢?

下面重庆劳动纠纷律师事务所就为大家盘点败诉的十大原因,假如不想长期被劳作胶葛所困扰,企业主或许行政人事最好看一下,争夺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样企业才干一帆风顺地向前开展。

  一、没有签定正式的劳作合同

  许多企业主以为不签劳作合同就可以随时解雇职工,无需给职工买社保还可以避免法律责任,所以因而不愿意职工签定书面劳作合同。可是其实只需职工能证明自己和企业存在合法的劳作联系,在劳作胶葛中就能要求企业付出未签合同的双倍薪酬差额。

  二、劳作合同遗失或被职工带走

  有的企业尽管与职工签定了劳作合同,可是因为管理不严导致合同遗失,或许在职工离任时被职工拿走了由企业保管的劳作合同。这时,假如职工向企业索要双倍薪酬差额,企业无法证明与职工签过劳作合同,就会毫无意外地败诉.

  三、劳作合同到期后未及时续签

  在重庆顶呱呱律所处理过的劳作胶葛案件中,有许多企业其实是签定了劳作合同的,但却因为大意没有注意到合同到期了或许知道到期了不以为然,然后导致在职工与企业发生争端时,职工以没有续签合同为由要求企业付出薪酬时,企业也只能默默承担这个法律结果。

  四、未约定试用期职工选用条件

  尽管劳作法规则职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选用条件,企业就有权力解雇职工,但条件是必须拿出依据。不然假如职工状告企业违法免除,企业也只能自觉地接受法律制裁,因而重庆顶呱呱律所建议企业最好都在合同或规章制度里约定好试用期职工的选用条件。

  五、规章制度未公示在职工面前

  为了有效标准职工的行为,许多公司拟定了规章制度,但劳作法规则规章制度需经过民主程序拟定且经过公示方能对职工生效。假如企业以未公示的规章制度条例为由与劳作者免除合同,在劳作胶葛中就会因为规章制度未公示而不被裁定方认可。

  六、规章制度虽公示但未留依据

  有时企业分明已经公示了规章制度,乃至还在企业内部推行了很久,可是因为没有留下公示的依据,一旦职工不承认企业通过合理方式公示了该规章制度,企业同样要面临规章制度不被裁定或法院认可的困境。

  七、考勤记录未经职工签字承认

  许多企业有明确规则,若职工常常旷工或迟到,企业有权免除劳作合同。但因为许多企业是人工考勤,只要职工自己或许考勤专员的签字,却没有职工的最终签字承认。因为这种考勤极易被伪造,所以一旦职工否定考勤的真实性,企业就有可能被裁定为违法免除。

  八、免除劳作合同的程序不合法

  尽管企业可以以职工不能担任工作为由免除劳作合同,但许多企业在使用该条款免除劳作合同时,常常忽略了“经训练或调整工作岗位”这一条件条件。因而重庆顶呱呱律所在此提示广阔企业主们,在免除劳作合同时一定要走合法程序。

  九、以不合理的理由乱用免除权

  许多企业常常以“不符合企业文化”等理由免除与职工的劳作合同,事实上法律却对企业免除劳作合同的理由及程序做出了严厉的限定,任何不是依据劳作法或劳作合同法规则免除劳作合同的行为均是非法的,这种免除行为当然会被认定为违法免除劳作合同。

  十、免除劳作合同文书未送达职工

  假如企业决议了要与职工免除劳作联系,就要将免除劳作联系的文书送达职工处,因为只要未送达的免除劳作合同通知即未发生法律效力。因而,即便职工拒收这一文书,企业也要留下送达依据,不然法律的天秤依然不会倾向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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