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庭讯问阶段, 重庆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的辩护律师要注意什么在法庭讯问阶段, 重庆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的辩护律师要注意以下事项: (1)仔细聆听公诉人的讯问并适时反对 公诉人的讯问是对被告人的追诉,是要将被告人有罪的事实确凿地展现出来。辩护律师要仔细听公诉人的提问和被告人的答复,要分析被告人的答复中的信息是否有利于被告人,如果是这样,应该在律师询问被告人时进行确认。 律师在听公诉人对被告人的讯问时,要注意公诉人的讯问是否违反了询问规则,即公诉人的问题与案件事实无关,或者以诱导性方式讯问,或者在讯问中威胁被告人,或者损害被告人的人格尊严,如果辩护律师认为公诉人的讯问有这些不当之处,要立即向法庭提出反对,要求法庭制止。 从技术上讲,只要公诉人违反询问规则,只要有反对的机会,为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律师就一定要提出反对。多次被反对,且反对成立,将导致公诉人的慌乱而影响其庭审水平的发挥,这也是对被告人有利的。 (2)辩护律师应该语气平和地询问被告人 被告人走上法庭本身就紧张不安,再经过精通诉讼技能的公诉人毫不留情的围剿后,其精神状况非常差,以无罪作辩解的被告人觉得自己有话无法表达,既沮丧又惶恐。如果这种状态持续下去,将非常不利于被告人接受辩护律师的询问,也不利于其后的质证、辩解。 因此,辩护律师在询问时,要非常和善,语气平和地安抚被告人。当然法庭不可能等待辩护律师将被告人安抚好了再继续开庭,因此,这种安抚更多地是在提问中体现。 开始的几个问题一定要简单,但也不要问公诉人已经问过的诸如年龄、职业、履历等,可以结合案情问一些简单的外围问题,使被告人情绪从对审判现场的恐慌转为对特定事物的回忆,这样就能逐渐地从受公诉人打击的沮丧中恢复过来。 (3)不要问不知道答案的问题 律师询问被告人的目的只有一个:即向审判者展示律师希望他们知道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信息。律师询问的过程是一个律师将自己知道答案的问题一个个提出来,然后由被告人将答案告诉审判者。 律师千万不要兴之所至,或者无意识地向被告人提出一个自己对答案并没有把握的问题。贸然提出这样的问题,可能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4)不要重复公诉人的问题 律师在询问被告人时,不要重复去问公诉人已经问过的问题,特别是不要问和犯罪的客观方面有关的重复性问题。因为律师这样问,实际上逼着被告人将对其自身不利的话又重复一遍,这强化了审判者对被告人的负面印象。 |